EN 45545-2:2020 T11烟毒性检测简介

EN 45545-2:2020 T11烟毒性检测- 测试原理

EN 45545-2:2020 T11烟毒性检测的测试方法依据是EN17084毒性方法。EN 45545-2:2020 T11是在EN 17084(EN ISO 5659-2)基础上,加上燃烧模式和测试时间的要求。

1.    产烟试验

在规定容积的烟密度箱内,垂直或水平安装的试样受一定的热辐射和/或火焰的作用,高温分解和/或有焰燃烧产生烟气。

2.    烟毒性试验

在产烟试验开始后的第4分钟、第8分钟或其他指定时间点,开始采集烟气,用于对CO、HF、HCl、NOX (包括NO和NO2)、SO2、HCN、CO2和HBr八种气体进行含量测定,单位:ppm。测定方法为气体检测管法和傅里叶红外光谱仪FTIR法(非色散红外光谱仪法和烟气分析仪法)。

EN 45545-2:2020 T11烟毒性检测–样品要求

(75±1)mm×(75±1)mm×厚度≤25mm

EN 45545-2:2020 T11烟毒性检测–ISO5659燃烧模式

2种模式中选一种或多种:

 

T11.01 50kW/m2 有焰&无焰或T11.02 25kW/m2 有焰&无焰

 

EN 45545-2:2020 T11烟毒性检测–测试时间

 

根据EN 45545-2标准,烟雾毒性的测试时间为10分钟。

 

EN 45545-2:2020 T10水平法烟密度检测–测试结果

 

1)    先针对每一种气体,分别计算第4min(即220s~260s)和第8min(即460s~500s)的平均值,单位:ppm。

2)    然后将平均值都换算成质量浓度,单位:mg/m3。

3)    接着针对每一个样品,计算CIT(4min)和CIT(8min),然后平均。

4)    最终取CIT(4min)和CIT(8min)平均值的最大值。

 

EN 45545-2:2020 T10水平法烟密度检测–补充测试

 

无特殊原因,在某一测试模式下的3个CIT数据值中,某个数据值与平均值偏差 50%以上,则在该模式下,再测一组3个,最终CIT取6个数据的平均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