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6CFR 1615(Size 0-6), 16CFR 1616(Size 7-14) standard for the flammability of children’s sleepwear
16CFR 1615(Size 0-6), 16CFR 1616(Size 7-14) 儿童睡衣的可燃性标准
16CFR 1615/16 CFR 1616儿童睡衣的可燃性测试–概述
16 CFR 1615/16 CFR 1616详细规定了适用于标准的定义,如儿童睡衣、尺码、婴儿服装、制品、装饰品、连匹织物、织物的生产批、服装的生产批、试样等,并引用了易燃织物法案中的有关定义。
16CFR 1615(Size 0-6)儿童睡衣的可燃性标准,该项标准提供了用来确定 16CFR 1615.1(d)中提供的项目的可燃性测试方法。16CFR 1615.1(d)中提到的所有项目都必须符合该项标准要求。
16CFR 1615/16 CFR 1616儿童睡衣的可燃性测试–适用范围
16 CFR 1615适用于尺码为0~6X的儿童睡衣,但不适用于尿布、内衣、婴儿服装和紧身服装,这4类产品应符合服用纺织品易燃性标准(16 CFR 1610)和聚乙烯塑料膜易燃性标准(16 CFR 1611)中相应的要求。16 CFR 1616适用于尺码为7~14的儿童睡衣。
16CFR 1615/16CFR 1616儿童睡衣的可燃性测试–测试内容
– 布料测试
– 服装测试(包含原型试验和产品试验)
16CFR 1615/16CFR 1616儿童睡衣的可燃性测试–测试要求
这两份标准规定了具体的试验方法和燃烧性能要求。要求儿童睡衣按照规定的程序试验,5个试样的平均炭长不超过17.8 cm(7.0 in.),没有一块试样的炭长为25.4 cm(10 in.)。
对于使用时需洗涤的儿童睡衣,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洗涤,然后测定燃烧性能。对于标有“只能干洗”的产品,应按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确认的干洗方法进行干洗。
16CFR 1615/16CFR 1616儿童睡衣的可燃性测试–测试样品
这两份标准详细规定了织物和服装的抽样具体要求,包括什么样的织物和服装可以组成一个生产批、织物和服装的具体取样方法、出现不合格产品时的取样方法、多层织物和服装的取样方法和试验时对试样的要求。
织物抽样分为常规抽样、放宽抽样和加严抽样,以及对不合格批产品的处理。服装抽样分为样服试验抽样和产品试验抽样。样服试验包括接缝和服饰品。
16CFR 1615/16CFR 1616儿童睡衣的可燃性测试– 参考标准
16 CFR 1611乙烯基塑料薄膜的可燃性标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