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6 CFR 1632:Consumer Product Safety Commission Part 1632 – Standard for the Flammability of Mattresses and Mattress Pads
16 CFR 1632: 消费品安全法规 第1632部分-床垫的燃烧性能标准
16 CFR 1632 床垫燃烧性能测试–前言
在人们日常生活中,各种火险隐患无所不在。为了减少由于纺织品易燃引起的火灾事故,减少由此造成的对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危害,纺织品燃烧性能的测试受到了世界各国的高度关注。
16 CFR 1632 床垫燃烧性能测试–概述
16 CFR 1632所规定的床垫可燃性试验系美国颁布的,在美国加州实行。此试验用于测定床垫对香烟点燃的阻力,它适用于研制而尚未进入市场的产品,也用于已销售产品的质量(阻燃性)控制。试验时,系将燃着的香烟置于水平放置的床垫的某些部位,以测试床垫是否满足一定阻燃要求。
16 CFR 1632 床垫燃烧性能测试– 产品范围
16 CFR 1632适用于所有在美国生产的或进口到美国的床垫,包括成人用、青少年用、婴儿用床垫(包括便携式婴儿床垫)、双层床床垫、装有芯子的水床及气垫床、沙发床等,但不包括睡袋、枕垫、不装芯子的水床及气垫床、睡椅等。
16 CFR 1632 床垫燃烧性能测试– 测试方法
按16 CFR 1632的规定。实验时,首先系将燃着的香烟置于裸露床垫的表面以检验其可燃性,然后再在床垫上覆盖易一床单,将床单卷起叠于床垫下,再将燃着的香烟置于床单上(床垫中部及边缘),香烟放好后,立即用另一床单罩上,但在放香烟处,应用大头针(或其他类似物)将上面的床单支起,使不与香烟接触。所用香烟长(85±2)mm,重(1.1±0.1)g。16 CFR 1632试验应重复进行两次,其通过标准是床垫的任何方向上,表面的炭化长度不超过5.1cm。
按照该法规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(香烟法),如果在香烟周围任何方向上的炭化痕迹长度都不超过2英寸(50.8毫米),则该单支香烟的实验部位可判定为合格。一般要求至少点燃18支香烟进行测试,只要有一个部位不符合该标准,则该床垫不合格。此外,法规还规定经阻燃剂整理过的床垫类产品在其标签上要注明“T”。
16 CFR 1632 床垫燃烧性能测试– 参考标准
BS 5852 通过灼烧和点燃评估软垫座椅燃烧性能的测试方法
EN 597 床垫和软垫床具的燃烧评估